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公告
	2024年第12号
	
		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节函﹝2023﹞341号)要求,经地方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现将2023年度50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予以公告。
		
		附件: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
	
		 
	
	
		工业和信息化部
	
		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	
		商务部
	
		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
	
		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
	
		国家能源局
	
		2024年6月3日
	
		
		
		
		